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而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想由分公司变更为
子公司,则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去办理。
一、分公司如何变更为子公司?
1、整体改制设立
具体而言,确定基准日,将分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和人员一并改制新设全资子公司。新公司设立后,分公司予以注销。
①确定改制基准日和基本改制方案。
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确定改制基准日,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之议案。
一般情况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最好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对分公司截至基准日的数据进行审计。明确分公司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如果分公司的资产市值较高,账面价值无法反应资产真实价值的,可以针对该部分资产情况,聘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最好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以确定的基准日为标准,出具的《公司分公司改制为子公司事项所涉特定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
③根据上述审计或者评估的结果,确定具体的改制方案。如:集团公司拟以分公司截至基准日的净资产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明确拟设子公司名称、住所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事宜。完成新子公司设立相关事项后,分公司予以注销。
④董事会议案/执行董事决定:同意通过《关于将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将改制事宜交给管理层全权处理之议案》+《提请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⑤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将改制事宜交给管理层全权处理之议案》
⑥新设子公司登记。
2、子公司设立流程
①到工商局领取设立企业的相关表格并进行填写,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
②携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分公司名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审批通过后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③准备好注册资料,递交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注册申请。等领取到
营业执照后30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料一般包括总公司拨款证明、任命文件、总公司章程、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等,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3、分公司注销流程
①到分公司所在工商局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决议、营业执照、银行清户证明、完税证明、分公司公章等,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③提交资料和申请书,工商局核准后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二、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操作流程及步骤
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需通过注销原分公司并新设子公司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该流程涉及法务、税务和行政等多环节操作。
变更流程及法律依据
1、注销分公司
①向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准备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公司决议、营业执照、银行清户证明、完税证明等;
③提交材料并完成工商注销备案,税务、银行账户同步注销。
法律依据: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注销后权利义务终止(《公司法》第十四条)。
2、设立子公司
①核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②提交材料:总公司拨款证明、任命文件、公司章程、
注册资金证明等至工商局;
③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按《公司法》规定完成设立登记(《公司法》第十四条)。
三、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后续要做哪些?
1、资产与债务处理:
分公司注销前需清算资产,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或转移至子公司;
若以分公司净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需审计或评估资产价值,确保合规性。
2、税务与合同变更:
分公司注销后需办理税务注销,子公司需重新核定税种;
原有业务合同需与子公司重新签订或变更主体。
3、人员安置:
员工可调回总公司或由子公司重新聘用,需处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