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最新规定》土地抵押去哪里办

发布时间:2022-07-07 117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土地抵押最新规定》土地抵押去哪里办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法律分析:
 
(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被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的授权委托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抵押权 实现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债务人 在 债务 履行期届满而不履行债务的。   
 
2、 抵押 人死亡而无 继承人 或受遗赠人的。   
 
3、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清偿债务的。   
 
4、抵押人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不清偿债务的。   
 
5、 抵押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况。   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抵押权人都可以凭借抵押权向有关部门要求对抵押 土地使用权 进行处分,以清偿其债务。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的方式   
 
1、拍卖   实现土地抵押权,一般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变现。土地使用权一经拍卖,便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①对抵押人来讲,拍卖所得价款,在扣除 强制执行费用 后,抵押权人以所剩价款实现债权优先受偿,若余额超出抵押权人应得款额时,超出部分退还给抵押人。若抵押有数个抵押权人则按抵押权人登记次序,依次受偿。   ②对拍定人来讲,拍卖成交后,拍定人取得拍卖土地的土地使用权。③对抵押人来讲,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消灭。   2、土地使用权折价   如果拍卖流拍无法实现,债务人又没有其他可供清偿的财产时,应当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评估。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结果,将土地使用权折价,经抵押人同意,将折价后的土地使用权抵偿给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归抵押权人享有。   
 
三、土地抵押权实现的法律后果   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方法,多采用拍卖方式。土地使用权一经拍卖,便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对抵押权人来讲,拍卖所得价金,在扣除强制执行费用后,抵押权人以所剩价款实现债权优先受偿,若余额超出 债权人 应得款额时,超出部分退还抵押人。若抵押有数个抵押权人时,则按抵押权人登记次序,依次受偿。   2、对拍定人来讲,拍卖成交后,拍定人取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如何计算?土地使用权 设定 抵押 期限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的计算是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应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土地抵押期限可确定为主合同约定的 债务 履行期间及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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