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哪些财产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发布时间:2023-10-18 607

作者: 东方融资网

来源: 东方融资网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与可能四项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当事人依法订立了书面的抵押合同;抵押财产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并且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等手续。不动产的抵押权一般自登记时设立,而动产的抵押权一般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抵押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书面订立抵押合同;

  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具有订立抵押合同的民事能力;

  3、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

  4、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与公序良俗。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房产抵押

  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以下财产允许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筑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如:车辆抵押、房产抵押、厂房抵押、矿山抵押,以上的都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就是东方融资网对于 抵押合同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相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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