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搞错了!教你认清个人住房贷款的误区

发布时间:2022-08-21 75

有的时候,你认为是对的,却不一定就是真的对,在你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你可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正确的事,其实经过仔细地一番分析之后,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搞错了呢,为什么这么说呢?接下来小编就教你认清个人住房贷款的误区,尽早发现这些误区,也许你就能避免更大的损失。另外,你万万没想到的是,个人住房贷款其实存在很多你想不到的坑,接下来为大家介绍存在的这些误区,教你认清个人住房贷款的误区,有助大家对贷款的选择。
 
误区一:贷款前动用住房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蓄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公积金余额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 度也为零,这就意味着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误区二:房贷年限越长越好有些购房人认为贷款期限越长越好,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房贷年限越长意味着支付的利息越多,贷款年限需要 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年限长并不是适合每个人。
 
误区三:在借款一年内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款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误区四:公积金贷款一定比商贷省钱一般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一些,多数人都觉得公积金比商贷更省钱,在这里教你认清个人住房贷款的误 区,其实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在保险费方面则不一样,如果贷款额度较小的话,选择公积金贷款未必更省钱。
 
误区五:贷款后出租住房忘记告知义务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误区六:贷款还清后不撤销抵押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住房产所在区、 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误区七: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时间很长,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 管你的合同和借据。
 
误区八: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小编在这里教你认清个人住房贷款的误区,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 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区九: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 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误区十: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 。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误区十一:北京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 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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